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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能力建设“金钥匙”激活干警内动力

  本报沈阳1月10日电(记者霍仕明 张国强 韩宇 通讯员李文哲)2016年12月,备受瞩目的新一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名单新鲜出炉,辽宁入围的3人中,有两人来自沈阳。与此同时,沈阳市检察机关另有3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入选人数居全省检察系统首位。

  一个市级检察机关,在常年以占全省六分之一的人员承担全省近三分之一办案量的压力下,用什么办法实现了业务人才“井喷”?出色成绩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秘密武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都是沈阳检察机关在2016年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优秀成果。

  动议:一场热烈的大讨论

  时针拨回到2015年一个冬日,沈阳市检察院第一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座谈会从清晨开到下午。在该市检察院党组倡议下,该市检察院首次以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基层干警代表座谈研讨的形式,围绕确定未来一年队伍建设工作载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座谈中,面临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参与检察改革的崭新任务,大家话题的焦点总是不由自主地归到“案多人少”这个老大难问题上——“忙的时候,我们一个干警平均一年要办100多件案子。”

  “年轻干警一入职就陷到繁重的日常业务流程中,学习提升的时间很少……”

  “解决案多人少问题,要靠扩大增量,但首先要激活存量。”听了大家的意见后,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东岩作了发言,在政法专项编相对恒定的情况下,要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最关键的是从提高自身能力入手,这是治本之策。

  赵东岩的观点给纠结于“人员难以大量增加”的同志们打开了解决问题的一扇新窗口,会议焦点从如何调剂工作总量,开始转向如何通过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上来。

  加强能力建设,就等于靠提高生产力来满足需求增长。随着讨论深入,从班子成员到一线干警对这一问题逐渐形成了共识,全院上下的思想统一起来。

  在随即召开的2016年沈阳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赵东岩代表该市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要贯彻最高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的指示精神,站在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加强能力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向能力要成绩、以能力强工作,并将2016年确定为沈阳检察机关的“能力建设年”。

  推进: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沈阳市检察院提出,要用系统论的思维研究部署工作,把过去事关能力建设的资源手段整合起来,打造集学习意识、实战本领、创新能力和文化基因于一体的完整链条,激发干警增长才干的内生动力。

  沈阳市检察院把开展大培训作为提升干警能力的“第一道工序”。此次“能力建设年”的培训,采取了菜单式方法,根据管理岗位、业务岗位和综合岗位等不同岗位需求,为干警提供多类别培训选项。

  干警可以学法律和检察业务,也可以了解金融、网络、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可以选择拿出整块时间集中学,也可以利用工作之余抽空学;可以进教室封闭学,也可以到社会实践中去学;可以选择听专家学者的授课,也可以听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的直接传授,总之,就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怎样方便干警怎样来”,极大激发了干警的培训热情。

  沈阳市检察院还把岗位练兵活动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核心载体,提出了“体现科学性、突出实战性、提高对抗性”的思路。

  在具体形式上,一是开展实地考核,采取观摩庭、考核庭,以及观摩出席再审法庭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和评议打分;二是实战交流,邀请律师等司法从业人员代表,与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干警进行主题辩论;三是实景演练,以角色扮演方式,围绕讯问技巧、秩序规范、情绪疏导等内容开展模拟演练等。

  此外,沈阳市检察院提出,能力建设要树立开放式培训理念,把个人研修与团队协作结合起来,增强能力提升实际效果。

  工作中,他们注重发挥沈阳检察系统的人才优势,把两级院的业务尖子组织起来,组合成各有侧重、特长突出的9个精干团队,命名为全市检察工作“业务指导小组”,在市院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各单位和部门实际需求,实行面对面上门服务。

  沈阳市张士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服务中德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中,申请市检察院进行指导,“业务指导小组”与开发区检察院干警一起深入开展调研,帮助他们创立了分区域突出重点、分部门联合治理、分类别综合研判的“三分法”服务机制,开辟了涉企刑事案件优先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搭建了检律互通和企业涉政信息共享平台,赢得投资者信赖和热烈欢迎。

  收获:一张合格的成绩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沈阳市检察机关2016年“能力建设年”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同比翻了一番;举办院级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部门级练兵比武活动200余次,是上年同期的4倍多,相当于全市所有检察干警每人在年内接受培训和参与练兵4.5次。

  “能力建设年”的深入推进,产生了一大批业务标兵和先进人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两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能力建设这把“金钥匙”开启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取得一大批创新性工作成果:制定出台了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9条措施;在卫生、教育、体育、交通等重点行业普遍建立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在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职务犯罪多发领域实施了专项预防工程;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受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教育医疗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积极参与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升级市院门户网站,创建新媒体模式,全年公开案件程序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1.7万条,市检察院在全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跃居首位,在全国百家政法机关门户网站评选中进入前6名。

  在2016年最高检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沈阳市检察院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殊荣。

  “能力建设年可以结束,但是全市检察机关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永远不能放松。”采访中,赵东岩这样告诉记者,2017年,沈阳检察机关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新主题,将全力搭建更高效更全面的载体平台。